航班延误改乘火车硬座 谁应该为差价买单?
| 2006-03-01 《厦门日报》 记者陈泥 [投稿排行榜] | 2006/03/01(20:51:53) |

田先生(来信):我1月27日乘坐CZ3804次航班,由厦门飞往郑州。原定起飞时间是19时30分,但一直延误到22时40分乘客才陆续登上飞机。更没有想到的是,1月28日,也就是除夕那一天凌晨,飞机居然迫降到了武汉。我们这才得知,因为郑州大雾,飞机无法降落。
经过漫长的等候,到当日早上10时,我们又来到武汉机场,打算继续乘飞机往郑州,或者等待航空公司安排回郑州的交通工具。可谁知道,一直等到28日17时,航空公司才安排乘客改乘火车(硬座)。因为火车票和飞机票的价格有较大出入,航空公司当时承诺退还我们由武汉到郑州这一段路程的飞机票差价,约是560元。但必须由出票地退还,也就是说,我们得回到厦门拿这560元钱。经过这一番折腾,每个人都冻得够呛,除夕夜也不得不在火车上度过了。
对于我们这些在外地打工的人,一年只有过春节才能回一次家,这下倒好,连年夜饭也没能赶上。但更气人的事情还在后头。等我赶回厦门,找到航空公司服务人员协商退款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退款!最后一次交涉,对方竟要我找武汉的办事处,找答应退款的人要钱,或者直接打投诉电话。
我认为,飞机因天气原因不能如期降在郑州,只能降落武汉机场,这是大家可以理解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航空公司没有把去郑州的乘客送达目的地,导致乘客滞留武汉后,改乘运价相对较低的火车,却要乘客自己承担机票和火车票的差价,这就让人忍无可忍了。对于航空公司这种对乘客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我感到非常气愤,希望该公司认真执行民航有关法规,给乘客一个满意的答复。
航空公司回应
我们“不清楚”事情始末
昨(28)日下午,记者拨通该航空公司厦门经营部的电话,找到了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杨经理。她表示,对于这起航班延误事件,航空公司武汉办事处当时究竟是如何处理的,厦门方面“不太清楚”。由于田先生拿到厦门办事处要求退款的机票上,只有空白的旅客联,上面没有航空公司武汉方面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属于“手续不全”,因此他们“没法办理退款”。
既然出现乘客投诉,该航空公司厦门办事处为何未对此事进行调查呢?杨经理表示,一个航班有那么多乘客,且航空公司在国内又有那么多办事处,出了问题他们也很难调查。那么,当日乘坐该航班的其他乘客有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呢?杨经理说,当日也有乘客选择不继续乘坐该航班,或选择等待第二天航班正常后再走的,但与这位旅客相同情况的较少。她还提到,田先生购买的是打折的机票。但对打折票是否就无法退款,她没有明确答复。
工商说法
承运人不退差价不合理
厦门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十九条规定,“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承运人应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或签转其他承运人的航班。因承运人的原因,旅客的舱位等级变更时,票款的差额多退少不补。”第二十三条规定“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根据法条,航空公司至少应该退还从武汉到郑州的航段票款,因为航空公司为旅客提供了火车票,那么就应该将未使用航段票款减去火车票价,退还旅客应得的差价。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飞机起飞出现天气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后,要求乘客返回原购票处退款的规定,对大多数在外的乘客有较大的难度。在这一点上,一些航空公司的规定似乎显得过于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