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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特价机票 操作失误“改正”机会都不给

 2006-02-27 15:36:37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记者薛慧卿,实习生张蒙蒙  [投稿排行榜]

      网上订购机票方便又实惠,如今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然而,由于按错一位身份证号码,金小姐收到了两套特价机票;由于看错出发地和目的地,魏先生订购了一张无用的机票。发现错误后,消费者马上要求更改,未料“知错就改”并非易事!

      操作失误无法更改

      春节前夕,金小姐在某旅游网上订了8套上海到三亚的往返机票。事后,金小姐发现她一人有同一航班的2套机票,因此要求退1套票。但由于金小姐订的是特价机票,按照航空公司的规定,不得签转、不得变更、不得退票,这些规定在网站上也有提示。航空公司解释,的确有旅客由于特殊需要而订购同一航班的多个座位,例如曾有旅客因疾病需要平躺,就一人订购3个座位。这样的解释令金小姐颇为不快。

      经航空公司核查,金小姐在网上操作购买机票时曾重复购买。虽然在网上输入的购票者姓名是一样的,但两次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却有一位数的差异,计算机系统由此判定订票者不是同一人,出了2套票。经过交涉,航空公司表示只能退回燃油费和机场建设费。

      魏先生通过某旅游网订购机票,原本想要购买上海至南昌的机票,却将出发地和目的地看错,误操作购买了南昌至上海的机票。在网上支付机票款数分钟后,魏先生发现这一错误,立即打电话要求取消机票,却同样被告知,航空公司有规定:特价机票一经售出,不得签转、不得变更、不得退票。

      知错就改应有机会

      上海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认为,上述案例中,消费者虽然有错在先,但他们不该承担全部责任,经营者应该给消费者一个“知错就改”的机会。

      有关人士指出,网上订票时,经营者有义务以最简洁明了的方式把相关信息告诉消费者,给予更人性化的提醒,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在网络订票系统的设置上,不妨以对话框等形式让消费者多次核对信息、最终确认订票,将由于操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降到最低。公司在出票前发现诸如“同名同姓的旅客订购2套机票”的状况,不妨致电消费者要求确认。如果可能,订购机票不妨设定确认时限,允许消费者在此期间作出更改。这样,既可方便消费者,也不会对航空公司的正常出票造成影响。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票一定要看清目的地、出发地、航班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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