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售票点拿不出拒载规定 小晴的律师取证结束

 2006-02-20 《西部商报》 记者王建辉、郭胜军、裴子华 [投稿排行榜] 2006/02/20(08:40:08)

  图:售票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摄影:王建辉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酒泉14岁少女小晴遭遇车祸,欲乘飞机前往兰州救治时遭海南航空公司班机拒载。昨(19)日中午,其代理律师张律师来到设在嘉峪关宾馆的海航公司售票点取证,工作人员竟找不到关于“多尼尔”机型的规定,也就是说,拿不出拒载规定。

  张律师此后对嘉峪关市其他海航售票点进行查访,发现其他售票点的规章制度较健全。张律师告诉记者,各航空公司的制度都有差异,而这个售票点的工作人员竟声称他们在工作中一般按照国航的标准执行。

  记者来到该售票点,售票点负责人告诉记者,此事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当时的一些登记资料已经封存,要了解情况,必须征得嘉峪关机场同意。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的售票人现在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随后记者赶到嘉峪关机场,机场办公室一位赵主任告诉记者,今天是星期天,公司领导不上班,记者的问题明天由公司的新闻发言人回答。

  记者同时获悉,张起淮律师在机场没取到证。张律师说,没从机场取到证据这无关紧要,但通过近日的取证,证明飞机拒载是没任何根据的。今天下午6时他将乘飞机到达兰州。

  前天晚上,记者与海航总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将由相关负责人出面就情况进行说明,但是从昨日早晨直至中午,一直没有海航的任何消息。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拨通了海航总部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是周末,无法向公司领导转告,海航总部此前就此事的相关意见已在网上公布,如果需要可以上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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