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司赚钱难,处于民航业盈利微笑曲线、旅游业盈利滑梯曲线的最低端,航司赚钱难主要是淡季亏损太多。
由于航司运力调整余地不大,由于淡季旅客出行需求弹性不大,由于运价限高不限低,各航司就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囚徒困境。恶性竞争不利于供需双方,不利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不利于节能减排。
恶性竞争的破解之道还是存在的。航司坚持保本原则,飞机和飞行员都是稀缺资源,拒绝白菜价,借鉴国外航司做法淡季可停场一定数量飞机。行业主管部门适度控制相同航线的竞争者数量,借鉴国外做法制定合理的最低价格政策。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山之玉就更宝贵了。
民航业属于交通运输大行业,其他交通运输方式还有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等。
那么,大交通视角下,几种交通运输方式的国内客运价格政策怎样呢?民航业是否可借鉴呢?
京沪高铁:基于最高最低价格区间的浮动票价机制
目前,高铁运输价格没有列入《中央定价目录》。
2020年10月24日,京沪高铁发布优化调整京沪高铁票价的公告。
公告称“单一票价未能体现出产品结构的差异化和优质优价的原则”;优化调整原则是“1.票价有升有降。按照旅客对图定旅行时间、席别服务的不同需求合理调整票价,让广大旅客有更多的出行选择”,“2.体现优质优价。统筹考虑图定旅行时间和客座率等因素,合理安排列车票价档次”。
主要实施方案是“改变目前执行的固定票价的做法,实行优质优价、灵活的浮动票价机制,以现行执行票价为基准价实行上下浮动。将北京南站~上海虹桥站全程列车二等座最高执行票价调整为598元,最低执行票价调整为498元。全程列车商务座最高执行票价调整为1,998元,最低执行票价为1,748元。公司将根据客流情况,灵活调整执行票价”;“京沪高铁北京南站~上海虹桥站间区间列车参照全程列车执行票价按照运行距离对应调整执行票价”。
因此,自2020年12月23日起,京沪高铁的票价由固定票价改为基于最高最低价格区间的浮动票价机制。
道路班车客运:主要由地方政府定价、高铁平行线路自主定价
目前,公路运输价格没有列入《中央定价目录》。
具体到道路班车客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权限划分不完全相同。
《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明确“(1)省内跨市部分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高铁沿线班车除外)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2)市内跨县、区部分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高铁沿线班车除外)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
《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明确“道路班车客运基本运价、燃油(气)附加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省、市、县际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定价,其中,3家及以上经营者共同经营线路、与高铁动车组线路平行线路等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票价除外”。
《山东省政府定价目录(2018年版)》明确“(1)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率、燃油附加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2)道路班车客运、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其中,省际、省内与高铁、动车组线路平行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安徽省政府定价目录(2018年版)》明确“(1)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率、燃油附加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2)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其中,已具备竞争条件的客运线路除外。”
因此,目前国内道路班车客运价格主要由省或市级地方政府制定,与高铁线路平行等竞争充分时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水路旅客班轮运输:经营者自主定价
目前,水路运输价格没有列入《中央定价目录》,没有列入各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具体到水路旅客班轮运输,现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规定“第二十七条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可之日起60日内开航,并在开航的15日前通过媒体并在该航线停靠的各客运站点的明显位置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票价等信息。旅客班轮应当按照公布的班期、班次运行。变更班期、班次、票价的(因不可抗力变更班期、班次的除外),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变更的15日前向社会公布。停止经营部分或者全部班轮航线的,经营者应当在停止经营的3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原许可机关备案”。另外,该规定第五十八条同时废止了“2014年1月2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号修改的《水路旅客运输规则》”,该规则规定“船票票价根据航区特点、船舶类型、舱室设备等情况,由航运企业制定,报省级以上交通和物价主管部门审批”。
因此,目前国内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总结:民航客运价格政策还可优化
总结以上,当前国内民航、高铁、道路、水路客运价格政策并不一致,价格上下限、经营者自主定价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同属交通运输大行业,国内民航客运价格政策在未来优化时有不少地方可以向高铁、道路、水路客运价格政策借鉴,比如,在与高铁线路平行的航线上允许经营者完全自主定价,取消价格上限,或者,在过度竞争航线上限制竞争者数量或参照京沪高铁设置最低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