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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航司出台涉三亚海口机票退改签政策

 2022-08-06 20:29:32 来源:民航资源网  [投稿排行榜]

      民航资源网2022年8月6日消息:8月6日,海南省新冠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8月1日至8月6日12时,本轮疫情累计报告525例确诊病例,其中三亚市455例、儋州市21例、东方市16例、陵水县11例、临高县9例、万宁市5例、乐东县4例、五指山市2例、海口市1例、澄迈县1例;无症状感染者121例,其中三亚103例、陵水11例、乐东2例、琼海2例、儋州、万宁、临高各1例。

      8月5日以来海南省新增的感染者数持续增加,疫情呈快速上升态势,新增2个市县(澄迈县、万宁市)报告感染者,疫情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严峻。

      三亚市自8月6日6时起全市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服务、疫情防控和紧急特殊情况外,全市范围限制人员流动,暂停城市公共交通。在管控区域内,涉旅部门、协会和企业努力为游客做好安抚和服务,妥善处理好区域管控滞留旅客离岛疏散和市民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多家航司相继发布涉三亚、海口机场进出港航班机票退改签政策

      国航

      关于调整国航涉及三亚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2022年8月5日)

      一、适用条件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2年8月5日11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含)至2022年9月1日(含)之间三亚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8月1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如您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联系原购票渠道、国航客服热线95583或营业网点取消客票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客票变更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2年9月28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9月29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2022年8月5日起生效。

      关于再次调整国航涉及海口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2022年8月5日)

      一、适用条件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2年8月5日11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7月9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之间海口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7月9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如您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联系原购票渠道、国航客服热线95583或营业网点取消客票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后,按如下规则办理客票变更或退票。

      (一)客票变更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2年9月28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9月29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2022年8月5日起生效。

      东航

      关于三亚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告(2022年第4次)

      一、适用范围

      (一)东航781开头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行程中涉及三亚凤凰国际机场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航班日期在2022年8月1日(含)—2022年8月28日(含)之间。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2年8月6日(含)之前。

      (三)提出取消订座日期及渠道:

      为了顺利办理免费退票,旅客须在航班计划起飞前通过东航各销售服务渠道(含东航APP、东航客服中心、东航直属市内售票处、机票销售代理人)取消座位。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1.东航或上航航班办理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其他日期的航班,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一次,但须收取同物理舱位或跨物理舱位的票价价差。

      2.若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可在航班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二)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免费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已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可在办理变更后7天内提出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三、办理渠道

      1.原购票渠道(东航官网、APP或旅行社、代理点、携程、飞猪、去哪儿、同程等第三方平台等)。

      2.东航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中国东方航空”进入)

      3.东航APP(https://app.ceair.com)

      4.东航官网(http://www.ceair.com)

      5.东航客服热线95530及各服务网点

      关于海口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告(2022年第5次)

      一、适用范围

      (一)东航781开头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行程中涉及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航班日期在2022年7月9日(含)—2022年8月31日(含)之间。

      (二)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2年8月6日(含)之前。

      (三)提出取消订座日期及渠道:

      为了顺利办理免费退票,旅客须在航班计划起飞前通过东航各销售服务渠道(含东航APP、东航客服中心、东航直属市内售票处、机票销售代理人)取消座位。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1.东航或上航航班办理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其他日期的航班,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一次,但须收取同物理舱位或跨物理舱位的票价价差。

      2.若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可在航班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二)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免费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已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可在办理变更后7天内提出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南航

      关于涉及海口机场进出港航班客票第四次特殊处理的通知

      一、适用客票

      在2022年8月4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海口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纯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4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首次变更至2022年10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内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航程和承运人。

      四、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五、本通知自2022年8月4日起生效。

      关于涉及三亚机场进出港航班客票第三次特殊处理的通知

      一、适用客票

      在2022年8月2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三亚机场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纯国内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国内代码共享航班、且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含)至2022年8月28日(含)的784开头的南航客票。

      二、自愿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变更:

      首次变更至2022年10月31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内客票不允许自愿变更航程和承运人。

      四、其他事项,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五、本通知自2022年8月2日起生效。

      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

      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涉及海口进出港国内航线票务处理规定

      1适用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1适用出票日期:2022年8月6日(含)之前;

      1.2适用航班日期:2022年8月5日(含)至2022年9月2日(含);

      1.3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涉及海口进出港国内航班(含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为市场方的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2客票处理方案

      2.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手续

      2.1.1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1.2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3如您在我司官网购买的客票,请在官网点击“其他原因”提交退票申请。

      2.2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2.2.1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首次可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同航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2.2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3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您通过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呼叫中心、海南航空官网(含官网APP)及官网OTA旗舰店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您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在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海南航空呼叫中心办理。

      2.2.4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本方案自2022年8月6日15:00时起生效,在生效前已办理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回或不予补退。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调整涉及三亚进出港国内航线票务处理规定

      1适用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1适用出票日期:2022年8月6日(含)之前;

      1.2适用航班日期:2022年8月2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

      1.3适用航班:由海南航空(HU)、大新华航空(CN)实际承运的涉及三亚进出港国内航班(含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为市场方的进出港国内代码共享航班)。

      2客票处理方案

      2.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手续

      2.1.1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2.1.2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2.1.3如您在我司官网购买的客票,请在官网点击“其他原因”提交退票申请。

      2.2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2.2.1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首次可变更至客票有效期内,同航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如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2.2如您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

      2.2.3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您通过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海南航空呼叫中心、海南航空官网(含官网APP)及官网OTA旗舰店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您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在海南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海南航空呼叫中心办理。

      2.2.4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本方案自2022年8月6日15:00时起生效,在生效前已办理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再退回或不予补退。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厦门航空

      关于再次调整三亚、海口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理规则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厦航731票证开具的国内客票(适用于散客、包括积分奖励客票;不含团队机票),出票日期在2022年8月6日(含)之前,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之间三亚、海口进出港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和置挂MF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不含三亚、海口为经停地的航班)。

      二、豁免规定

      (一)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均免收退票手续费。如未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订座,或已按本政策办理免费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变更

      免费变更一次2022年9月28日(含)前相同航程的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有票价差额须按规定收取。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您务必在航班计划起飞前致电或联系原购票地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客票变更手续。

      三、本通知自2022年8月6日起生效。上述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签转。已办理退改的客票不补退变更、退票费。

      山航

      关于再次调整涉及海口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一、适用条件

      客票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2年08月05日17时(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山航324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07月11日(含)至2022年08月31日(含)之间海口进出港(含经停)的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SC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07月11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航班日期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2年09月28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09月29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在原购票渠道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客票变更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其他

      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如因未能与原出票地或山航客服取得联系,也可以在航班起飞前将乘机人航程、日期和证件照片发送邮件至95369QUZUO@SDA.CN提出取消座位申请,以邮件申请时间为准。座位取消后,客票可在有效期内联系原出票地办理退改。如未能取消或及时提出申请,则不符合本规定。

      (四)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本通知生效前完成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涉及三亚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一、适用条件

      客票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2年08月02日14时(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山航324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08月02日(含)至2022年09月01日(含)之间三亚进出港(含经停)的山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SC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08月02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客票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航班日期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2022年09月28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09月29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在原购票渠道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客票变更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其他

      请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如因未能与原出票地或山航客服取得联系,也可以在航班起飞前将乘机人航程、日期和证件照片发送邮件至95369QUZUO@SDA.CN提出取消座位申请,以邮件申请时间为准。座位取消后,客票可在有效期内联系原出票地办理退改。如未能取消或及时提出申请,则不符合本规定。

      (四)变更航程及签转

      如您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三、本调整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本通知生效前完成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川航

      调整涉及三亚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一)在2022年8月5日(含)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三亚机场进出港(含经停)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8月3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同时满足以上三点适用范围客票的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并在客票有效期内提出改期申请:

      1.可变更至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一次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2.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涉及海口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一)在2022年8月4日(含)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客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4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海口进出港(含经停)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2年8月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同时满足以上三点适用范围客票的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4日(含)客票(包含已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或NOSHOW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

      2.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5日(含)至202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在原客票航班起飞之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并提出改期申请:

      1.可变更至2022年9月30日(含)之前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一次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2.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已办理自愿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春秋航空

      关于三亚进出港国内航班客票实行特殊退改规定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2年8月6日12:00前购买,且乘机日期2022年8月6日(含)-2022年8月26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三亚进出港国内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8月6日、8月7日乘机的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2小时前提出退票或变更,8月8日(含)后乘机的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24小时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免收变更手续费。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依据团队退票政策,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退票;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关注春秋航空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3、登录自助退改链接:网页链接;

      4、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吉祥航空

      三亚进出港航线客票免费退改签的通告

      即日起,所有三亚出港旅客需有48小时2次核酸证明(两次间隔≥24H)方可出行。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吉祥航空现发布涉及三亚航线进出港航线免费退改签规则,具体如下:

      适用条件及证明材料:

      凡在2022年8月4日0时(含)前购买、行程涉及三亚进出港(含经停)由吉祥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HO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4日(含)至2022年8月17日(含)的018开头票号的国内航班客票。

      免费退改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票面差价。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9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且在本通告发布前已办理退票的客票,不支持补退。

      (三)签转

      不支持签转外航。

      (四)温馨提示

      除通告发布之日以及次日航班需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外,其余日期客票需在航班起飞24小时前取消预订座位,逾期按照自愿退票处理。

      由于航班变动数量较大,当前各办理渠道旅客需求较为集中,如您当日无法联系到我们,您也可以在上述退改规则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合适的时间办理非自愿退改手续,免收退改手续费的政策不会改变。

      海口进出港航线客票免费退改签的通告

      适用条件及证明材料:

      凡在2022年8月5日22时(含)前购买、行程涉及海口进出港(含经停)吉祥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HO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2年8月5日(含)至2022年8月18日(含)的018开头国内航班。

      免费退改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2年9月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票面差价。再次变更或变更至2022年9月2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且在本通告发布前已办理退票的客票,不支持补退。

      (三)签转

      不支持签转外航。

      (四)温馨提示

      除通告发布之日以及次日航班需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外,其余日期客票需在航班起飞24小时前取消预订座位,逾期按照自愿退票处理。

      由于航班变动数量较大,当前各办理渠道旅客需求较为集中,如您当日无法联系到我们,您也可以在上述退改规则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合适的时间办理非自愿退改手续,免收退改手续费的政策不会改变。

      深圳航空

    来源:深圳航空

    来源:深圳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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