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昨与以色列草签双边航班协议
| 2005-09-16 澳门《澳门日报》 [投稿排行榜] | 2005/09/16(11:12:18) |

谈判在友好气氛下顺利进行,双方达至圆满结果,并于十五日草签了两地的双边航班协议及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交换了第五航权。另外,根据以色列方面的要求,双方航空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增加运力。
签署代表为澳门民航局代局长陈颖雄及以色列民航局高级副局长Arik Ben-Ari。除民航局人员外,以色列代表团亦包括来自交通部、驻港澳领事馆及航空公司人员代表,澳门国际机场专营公司及澳门航空有限公司代表亦以观察员身份列席。
该航班协议为开通两地的定期航班奠下了基础,并促进了澳门与以色列的相互关系。
包括该协议在内,澳门已与外国合共草签了四十三份航班协议,当中的三十五份已获正式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