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资源网2021年9月1日消息:为落实华北局《关于重申华北地区飞行程序审批公布流程的通知》(华北局发明电〔2021〕1252号)文件要求,内蒙古监管局迅速部署,召集各机场航务负责人以线上部署的方式,专项督导辖区运输和通勤机场切实落实飞行程序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加大飞行程序安全管理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机场要深入开展以“规章建设和执行”为年度主题的安全作风建设,强化《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CCAR-97FS-R3)所规定的“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修改、优化、维护及报批工作”的执行力度,依据规定流程按时保质开展机场飞行程序等航行情报原始数据上报工作。
二是机场按程序和要求上报原始资料后,及时对情报单位是否收悉原始资料内容开展信息确认工作,保留提交时间和确认时间的文字性材料,对上报进展情况实时跟进。
三是凡管理局批复机场相关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等内容,机场需将提交原始资料时间和确认时间及时上报监管局航务监察员,以便管理局航务处对各机场飞行程序审批及公布时间节点进行跟踪监督,实现闭环管理。
接下来,监管局将通过障碍物信息和复飞航段专项梳理工作,进一步督促机场强化航务保障人员“三基”建设,及时公布飞行程序等航行资料,持续管理好本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严防风险,确保飞行安全。
(供稿:中国民用航空内蒙古安全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