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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同意增设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

 2020-09-14 14:40:37 来源:民航资源网  [投稿排行榜]

海关总署:同意增设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

      民航资源网2020年9月14日消息: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进口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经由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进口。

      二、增加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承担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的具体工作。

      三、增加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无锡市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开始承担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的药品口岸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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