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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申请体检合格证等 个人和通航企业被处罚

 2019-08-14 16:27:27 来源:民航资源网  [投稿排行榜]

      民航资源网2019年8月14日消息:8月13日,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发布《东北局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2019年1月至6月)》,包括了2019年1月-6月期间东北局的民用航空行政处罚信息。通用航空相关如下:

      东北局罚字﹝2019﹞1号-7号

      郭某等6人违规申请体检合格证,被处以500-1000元不等罚款。

      尹某协助中国民航大学朝阳飞行学院教员、学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违规申请体检合格证,被处以1000元罚款。

      处罚依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第67.55条

      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

      体检合格证申请人违反本规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航局或地区管理局依据情节,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a)隐瞒或者伪造病史、病情,或者冒名顶替,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b)涂改或者伪造、变造、倒卖、出售体检文书及医学资料的。

      东北局罚龙江字﹝2019﹞02号

      某通航企业未按规章要求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法人变更申请,违反《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处罚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购置航空器的自有资金额度、基地机场和经营范围等事项变更时,应当及时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经营许可证持有人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者擅自增加经营项目,或者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要求换发,或者擅自涂改、出借、买卖、转让经营许可证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并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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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中国民航大学民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