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018航空法治论坛学术研讨会会议现场
民航资源网2018年12月17日消息:随着中国民航快速发展,航空法的研究有了新的要求,航空法教学的广度、深度有了更高要求,形成和完善航空人才培养体系航空法更趋向于以问题为导向和跨学科研究。近期由北京航空法学会主办的2018航空法治论坛学术研讨会,参会嘉宾共同交流、探讨了中国航空法制建设与人才培养、航空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无人机应用与监管、航空法实务等热门话题。
我国民航现行有效规章共130部,其中安全规章占绝大多数共98部,反映出我国民航业安全和危机管理的绝对重视。另外民航航空行政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共30部,规范性文件包括900余部,执法制度共27部。然而,国内航空法存在的问题是规范性文件较多,法律、法规较少,因此航空法一直朝着从规范性文件上升到法律和法规的努力方向。
另外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对民航网络信息的非法获取和泄露和无线电通信系统干扰、飞行运行中网络信息安全隐患,然而仍然缺乏专门规定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针对该情况,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王朝梁应对我国民航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从以下五各方面出发,分别是网络信息泄露问题的法律、无线电通迅系统干扰的法律、飞行运行中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四是制定民航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专门法律、五是重视芝加哥等国际公约、加强各方合作、共守网络信息安全。
中国民航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张清春谈到民航局有关管理部门正在积极参与国务院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不断完善队伍管理的办法。正在通过三步文件对民航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做出框架性的设计。第一步是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已经从今年1月1日开始试行。第二步是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定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该文件对9种航空器以及候机楼不文明旅客现象做出相应的一些规定。第三步是关于民航实现主体实施建设产业合作,目前已经提交发改委。
随着对民航人才需求增强,完备的民航院校法学教育体系是促进民航强国战略重要影响因素。近年来法学研究成果虽然不少,但是我国的民航法学学术研究主要仍旧集中在一些传统领域,比如航空运输法、航空安保、航空经济法律。另外国内专门培养航空法研究生的高校少。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于丹介绍到,航空法方向并且形成招生规模的航空法硕士博士点极少,航空法硕博论文全国仅涉及55所院校,比起全国有600多所法学院系,占的比例依旧很小。同时航空法专业性、技术性强、入门难、较小众化造成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少等特点。
无人机是未来航空发展趋势之一,但是无人机的“黑飞”现象、无人机攻击和坠落、无人机与有人航空驾驶器发生碰撞和无人机隐私风险事件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同时也造成了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子勤建议,无人机种类繁多、用途复杂必然是多机构监管,要明确各监管机构职责。同时,对于商业运营无人机监管,适度管理,否则会影响其发展。对非商业运行(娱乐和体育活动)放松监管,只要在允许空域不危害航行安全的飞行可不需要监管。按用途监管,无人机从事通用航空运输按照公共航空运输规定监管。
随着高高空载具航空发展,无人机提供无限通信服务而非运输服务是否航空器仍旧视为航空器而适用于现代航空法规范?另外对不同国家的卫星及航空器的通讯干扰应适用何种法律规定?来自台湾东吴大学教授、McGill大学柯莉娟向与会嘉宾介绍了高高空航空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她介绍到,ICAO在无人机规范的2018年立法重点由原有的ICAO的19个附件将全部受到影响,需要进行修订和增改。此外,2020年ICAO无人机专家组将制定执行标准、适航和使用C2链、空中交通管理、探测与避让等方面标准和指导性文件。
“安保新体系与新秩序、卫星导航与航线再造、互联网与航空业流程改革、无人机与客机无人驾驶、客运多式联运、法律的简化和标准的系统化、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的对应、服务人性化与行业人性化、航空人员从业责任与法律责任的划分、航空行为感性与理性法律分析等问题将是航空法的最新思考、新领域和新挑战。”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表示。
今年恰逢改革开放四十年,为总结航空法学的研究,表彰以往对航空法研究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物,同时鼓励后学,推动整个航空发展研究和航空强国的建设作出努力,在会上北京航空法学会设计并宣布了杰出贡献奖评选结果,获奖单位及个人名单分别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航空争议仲裁中心主任聂颖、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法律事务与对外关系局局长、荷兰莱顿大学法学博士黄解放、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瀚、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张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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