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关于《关于推荐2019-2020年度新增维修执照考试执考委任代表的通知》,目前现任执考委任代表的任期将满,根据《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执考委任代表管理办法》,为满足维修人员执照考试数量持续增长的需求,决定新增部分委任代表。
关于推荐2019-2020年度新增维修执照考试执考委任代表的通知
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
近年来,CCAR-66部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工作持续正常开展,执考委任代表较好的履行了职责,有力的保障了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现任执考委任代表的任期将满,根据《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执考委任代表管理办法》,为满足维修人员执照考试数量持续增长的需求,决定新增部分委任代表,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和方式
推荐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方式:新增委任代表由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CCAR-145维修单位、CCAR-147维修培训机构从本单位人员中推荐,我司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对合格者择优委任。
二、推荐标准和推荐材料
推荐标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执考委任代表管理办法》(民航飞发〔2014〕8号)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推荐材料:《维修人员执照执考委任代表推荐表》及相关推荐文件。各单位可在维修人员信息平台(MP.CAAC.GOV.CN)主页依次点击“维修人员执照管理系统”和“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推荐材料WORD版本和委任代表管理办法。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使用邮寄方式、电子版材料使用邮件方式提交我司联系人。
三、注意事项
执考委任代表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表现关乎持照维修人员资质水平和航空安全,请各单位认真把关,择优推荐,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据《中国民航维修人员不安全事件及工作诚信记录管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尚在任期内的执考委任代表无需再次推荐,由我司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委任。
四、其他
其他事宜请咨询联系人:吴月伟,022-24092286,邮箱893315244@qq.com,邮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中国民航大学北院考管中心。
请各地区管理局将此电报转发至辖区内各CCAR-145维修单位,CCAR-147维修培训机构。
此通知。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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