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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8家通航企业被罚

 2018-01-02 17:21:36 来源:民航资源网  [投稿排行榜]

      2018年1月2日,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9家通航企业和个人因违规行为被华北局处罚。3家单位因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被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2家单位涉嫌涉嫌超范围经营......1家通航单位因违反《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

      华北局罚决字(2017)1号

      华北局依法对石家庄爱飞客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涉嫌超出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空中遊览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2016年9月15日,石家庄爱飞客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在“2016石家庄通用航空展暨爱飞客飞行大会”期间超出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空中游览经营活动,并造成飞机失事,机上4人全部遇难。

      以上事实有民用航空行政案件调查笔录、爱飞客航空俱乐部飞行体验人员健康申报表(复印件飞行体验券(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和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多项证据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现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华北局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吊销经营许可证。

      华北局罚决字(2017)2号

      华北局局依法对海航飞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海航飞翔航空俱乐部经营范围为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广告。2017年1月15日,该公司飞行教员汤某驾驶该公司DA-40D(B-9389)飞机,先后4次共搭载8名乘客实施了共计长达1个小时的飞行活动。同时,经调查发现,爱游蓝天俱乐部为上述飞行活动向该公司支付费用共计4800元人民币。

      以上事实有民用航空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海航飞翔航空俱乐部2017年1月15日运行情况汇报、乘机登记表、收据(复印件)飞行任务书(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现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华北局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800元,并处5000元罚款。

      华北局罚决京局字(2017)2号

      华北局依法对北京美邦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总飞行师资质偏离许可实施运行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美邦通航在2016年10月20日杨某总飞行师职责偏离期到期后未按规定提交申请,且未停止运行。以上事实有1.调查笔录2份;2.2015年华北管理局关于总飞行师偏离的批复1份;3.公司2015年任命决定复印件1份;4.公司2017年任命决定复印件1份;5.公司2017年撤销任命的决定复印件1份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CCAR-135第7条(g)款规定,现依据《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第515条(a)款(1)条的的规定,对美邦通航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华北局罚决京局字(2017)3号

      华北局依法对国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涉嫌在部分飞行员熟练检查过期的情况下委派其作为机组必需成员实施商业运行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2015年至2017年间共有8名飞行员在熟练检查过期的情况下参与商业运行。以上事实有1.调查笔录2份;2.涉事8名飞行员的身份证及飞行执照复印件8份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4)第59条(a)款的规定,现依据《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R4)第249条(b)款的规定,华北局对国网通航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9000元。

      华北局罚决京局字〔2017〕11号

      华北局依法对北京京城国际商务航空有限公司涉嫌超时运行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2017年1月22日,京城国际商务航空成都一三亚一成都-北京航班总飞行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事实有1.调查笔录5份;2.飞行任务书1份;3.公司情况汇报1份为证。

      上述超时运行的行为违反了《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第263条(b)款的规定,现依据《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第515条(a)款(9)项的的规定,华北局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华北局罚决内蒙局字〔2017〕8号

      华北局依法对鄂尔多斯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上报不安全事件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调查,该公司未及时上报不安全事件信息,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以上事实有调查笔录、单位未报送事件的说明、机务对该事件情况说明等为证。

      根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第三土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_的行政处罚。

      华北局罚决内蒙局字〔2017〕5号

      华北局依法对内蒙古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第十四条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该公司未能及时报告不安全事件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民用航空行政案件调查笔录、关于未报送事件情况说明等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土四条的规定,现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警告。

      华北局罚决天津局字(2017)2号

      华北局依法对维修放行人员钟某涉嫌将不可用设备装机并放行飞机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2017年6月21日,钟某作为维修放行人员违反公司的规定和程序,将不可用的电瓶(件号为:RG-380E/60L,序号为:40380015)装上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里尔60/8-3935飞机并放行。该机于6月24日执行天津一北京一香港,6月25且执行香港一天津、6月29日执行天津一池州一郑州一天津飞行任务,飞行时间总计约为11小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_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司《维修工程管理手册》5.15.11.1“建立有效的不可用器材隔离制度及报废航材的销毁制度,防止在维修工作中使用不可用的或者报废的器材”、《航空器材领用及归还管理程序》6.1.1“维修人员应根据工作单活IPC提供的件号到航材库房领取航空器材时,要仔细检查并确认航材的可用性”及《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135.143条:“(b)除本规则第135.187条规定的情况外,要求在航空器上安装的仪表和设备应当经过批准并且处于可工作状态,否则不得按照本规则运行该航空器。”的规定,

      现依据《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135.515条:“(d)直接参与运行的航空人员和其他个人,未按照合格证持有人的运行手册或者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实施运行,导致违反本规则规定,局方可以对其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钟某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给予1000元罚款。

      华北局罚决内蒙局字〔2017〕3号

      华北局依法对中飞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3)第十四条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该公司未能及时报告不安全事件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民用航空行政案件调查笔录、公司内部调查报告等为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据《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10,000)。

      通航企业在运行中,安全是重中之重。哪家单位被处罚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在处罚后应总结原因、找到问题所在,未来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运行,拒绝任何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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