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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严禁“低慢小”航空器擅自放飞及飞行

 2017-08-02 16:45:14 来源:民航资源网 作者:刘东海  [投稿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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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加强佳木斯地区飞行安全管理,规范各类航空器飞行活动,确保飞行安全,经佳木斯机场与市政府积极沟通,多方协调,近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佳木斯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中明确了佳木斯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并对“低慢小”航空器的定义进行了全面阐释;明确了“低慢小”航空器及其他升空物体管理执法主体及其法律法规依据;严禁“低慢小”航空器及其他升空物体擅自放飞及飞行;对于确因工作或竞赛需要“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或放飞其他升空物体时,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审核后方可实施飞行。其中对无人机实名登记期限予以提示,对未按规定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并且违法擅自飞行的,航空器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通告》还公布了佳木斯机场净空保护区内违规施放“低慢小”航空器及其他升空物体的举报电话。

      同时,为进一步全面做好佳木斯市净空管理工作,佳木斯机场协调佳木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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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黑龙江省机场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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