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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云南成立云南首家航空器适航检查委任代表组

 2017-07-07 11:17:14 来源:民航资源网 作者:陈永平、王新杰  [投稿排行榜]

      民航资源网2017年7月7日消息:7月5日,民航局适航司领导、西南局和云南监管局领导一行6人莅临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向公司颁发委任单位代表证书和适航检查委任代表证书。

      在颁证仪式上,适航司副司长王京玲授予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委任单位代表证书,标志着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成为云南辖区首家获得民航局适航检查委任单位代表资格并成立适航委任代表组的航空公司。获得授权的适航检查委任代表组成员将在授权的有效期内代表局方对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境外引进B737-700/800新飞机实施适航检查和证件签署工作。

      

      图:适航司副司长王京玲向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颁发委任单位代表证书

      随着中国民航机队数量的不断增加,航空公司航空器维修工程能力不断进步,中国民航的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创新。2014年初,民航局适航司下发《关于在航空公司设立适航委任代表组的通知》,在成立5年以上、机队规模大于50架的航空公司中挑选安全管理水平高、维修工程能力强、人员工作素质好的公司,建立适航委任代表组。适航委任代表行使民航局委托的适航检查权利,使得航空公司相关适航检查工作流程得到优化,航空公司相关成本得到节约。

      

      图:授权仪式上领导合影

      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启动了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组的组建筹备工作,在局方指导下,从人员选拔、培训、手册编制等方面有条不紊的推进各项工作。2016年11月,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向民航局提交了民用航空器适航检查委任单位代表申请书。2017年1月,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会同民航西南管理局适航审定处对适航委任代表组的筹备工作进行了审查,并指导相关管理手册和程序的修订,确认适航委任代表组的工作范围,并对推荐的委任代表进行面试。2017年1月13日,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审查通过《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的相关要求,民航局批准在东航设立适航委任代表组。

      适航委任代表组的成立,是中国民航管理简政放权,为企业真情服务的体现,更是中国民航管理局对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维修工程能力的认可和信任。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适航委任代表组成员将以严的作风,实的态度,落实民航局委托的相关工作,筑牢公司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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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中国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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