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民航总局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投稿排行榜] 2004/06/27(09:27:12)

  很多人都关心,如果自己乘坐的航班延误了,是不是可以拿到补偿,又该拿多少补偿?昨天(26日),国家民航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今后您在座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您将可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个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

  国家民航总局表示,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方案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按照民航总局的计划,今年国内所有航空公司都将制定并公布《旅客服务承诺》,对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标准和办法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航、海航、川航、南航、东航和国航等六家航空公司已经公布《旅客服务承诺》,但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

>>我要评论这篇新闻<<

打 印】    【推荐给朋友

相关专题服务质量 法律法规 航班延误 

关键字:

民航社区—聚集民航专业人士!共论中国民航事业! 严禁发布攻击他人、言语粗俗、涉及政治等违反规定的言论。违者法办。

订阅民航新闻列表

每工作日更新,精心为您制作——必定精彩!

您的邮件地址:

一周内查看最多的信息列表

一周内评论最多的信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