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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发布《水上机场技术要求(试行)》咨询通告

 2017-01-20 14:06:59 来源:民航资源网  [投稿排行榜]

      1月19日,民航局机场司发布《水上机场技术要求(试行)》咨询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满足国内水上机场发展需要,指导水上机场设计与建设,机场司组织制定了《水上机场技术要求(试行)》(AC-158-CA-2017-01),现予以发布施行。

      为满足国内水上机场发展需要,指导水上机场设计与建设,在调研借鉴国内外水上机场建设和运营经验,参考《Seaplane Bases》(美国FAA AC150/5395-1A)、《Water Aerodrome》(国际民航组织草案)、《Overseas Territories Aviation Requirements:Part139 Certification of Aerodromes》(英国Air Safety Support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14)、《游艇码头设计规范》(JTS165-7-2014)等文献,广泛听取国内相关设计单位、海事管理机构、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咨询通告。

      由于我国现阶段尚缺乏水上机场建设和运营经验,该技术要求还需通过实践不断完善。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机场管理处(联系人:江幸洧;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300号;邮编:200335;传真:021-22321474;电话:021-22321311;电子邮箱:jxwcaac@126.com),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要求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水上机场航空资料、水上机场选址、水上设施、岸线设施、岸上设施、目视助航设施、消防救援设施、障碍物的限制和移除等。主编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点击查看《水上机场技术要求(试行)》全文

      民航局印发《加拿大水上机场建设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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