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下称本会)于本(28)日公布对复兴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复兴航空)行政处分书。
复兴航空于本会调查该公司GE235飞航事故期间,安排向《壹周刊》揭露应予保密之飞航事故调查相关资料,意在透过媒体报导挑起舆论施压本会,企图影响事故调查结论之公正性,系争行为违反飞航事故调查法第21条规定,依同法第31条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金。
GE235飞航事故发生于104年2月4日(2015年2月4日)台北市南港区基隆河段,本会依飞航事故调查法成立专案调查小组并展开调查,该案于105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公布最终调查报告。然于本案调查期间,壹周刊于105年5月11日(2016年5月11日)以“《壹号头条》检追复航南港空难真相 ATR惊爆系统重大瑕疵”为题之报导,探讨GE235飞航事故。其中对事故飞机ATR72之系统及事故发生原因有诸多讨论。
经查,复兴航空于105年2月(2016年2月)起即主动与《壹周刊》联系,安排报导GE235飞航事故及模拟机测试相关事宜。该公司于调查中故意对特定媒体揭露应予保密之飞航事故调查相关资料,意在透过媒体报导挑起舆论施压本会,以影响事故调查结论之公正性,对空难后续诉讼案件之审理恐有负面影响之虞,其违法行为损害国家社会重大公益至深,不仅破坏调查团队内部之信赖关系,并有损台湾地区的国际声誉,故依法予以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