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航班延误补偿标准在制定中

  《青年报》 记者陈敏华 [投稿排行榜] 2004/04/01(14:16:28)

  延误5个小时航空公司是否应该按照票价的一半补偿给旅客,延误10个小时航空公司是否应做全价补偿?民航总局运输司司长李江民昨天(3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不正常航班越来越多的投诉,民航总局正在考虑新的价格补偿标准。

  李江民表示,航空公司今后要为他们的航班延误“买单”了。他说,航班不正常问题是个国际难题,具体的赔付标准每个国家都不一样。中国民航现行有关规定中只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情况下保持信息畅通,帮助旅客安排航班,对造成旅客的损失并没有具体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不正常,航空公司应该出台安抚和补偿标准。”

  目前,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总共有19条,其中飞机调配、机组人员、机场流程等原因造成的延误属于主观延误原因。李司长认为航空公司或机场应该为这种延误负责并进行补偿,但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何,是返还机票的一部分费用,还是按照行程长度进行比例赔付,他称目前民航总局关于这一问题正在调研和制定中,相关补偿标准可能会进入即将修订的民航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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