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张医生推着一个保温箱来到川航重庆分公司售票柜台,焦急地寻求帮助。
他携带着移植给病人的人体器官,欲乘坐3U8828重庆—北京航班,再转乘动车去天津。但由于未提前24小时申请,且缺少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本不能承运。
工作人员向分公司值班经理和品质部汇报情况后,考虑到器官只有12个小时存活期,川航决定开启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分公司地服分部工作人员联系到旅客所在医院,取得该人体器官来源合法、用于医疗且无传染性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图片,并立即向分公司运控中心、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通报信息。
此时,3U8828航班因重庆雷雨,飞机还备降在贵阳,暂时没有起飞时间。为尽量缩短延误,分公司运控中心当即调配运力,换飞机执行该航班。
这是公司更新人体器官运输标准后,重庆分公司首次承运人体器官。前期,分公司认真落实局方和公司要求,制定人体器官运输标准及处置流程,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了应对类似特殊情况的保障能力。
川航提示旅客:
运送活体器官,原则上请提前24小时拨打95378/028-88888888申请。
包装使用专业的运输容器,可有效保温、防震、方便携带、密封性好(不散发异味、不渗漏液体),容器外观不会对其他旅客造成影响,且不会因为飞行过程中机舱气压变化、飞机颠簸而导致器官损坏。
须准备三级甲等(含)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器官运输证明及复印件,证明文件应注明所运输器官的合法来源及用途,并有出具证明医院的相关责任人签字及其联系方式,加盖医院公章、器官有无传染性证明(对于旅客的自身残肢,需要医院出具该残肢为旅客自身,该残肢不属于医疗废物的证明)。
川航仅接受旅客将人体器官作为客舱行李(手提行李或占座行李)运输,人体器官在运输过程中由旅客自行照管。
(供稿: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