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
| 《中国民航报》 郭向星 [投稿排行榜] | 2004/02/09(10:13:52) |
——建设法制、服务、有限、责任、透明政府
“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这是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2月2日在民航总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中重点强调的内容。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对总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做进一步的动员部署,进一步推进民航两级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在会上,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作重要讲话,副局长李军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副局长杨国庆主持会议,副局长刘绍勇、纪委书记严智泽出席会议。
高宏峰在讲话中总结了前一阶段总局、地区管理局及民航各直属单位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对进一步严谨、周密、扎实地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说,行政许可法将在今年7月1日实施。7月1日以后,总局对全行业的许可管理必须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进行,在许可事项的设定主体、实施主体、许可范围、许可程序、许可期限、许可费用、检查监督制度、许可责任制度等各方面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实行事后监督管理的事项也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必须依据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办事。为达到这一目的,他要求,第一,进一步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第二,清理并明确总局已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设定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由国务院发布决定设定的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程序和期限,1月14日,民航总局局务会议已对原有的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报国务院,提出保留许可项目95项,取消许可项目10项;第三,全面清理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第四,抓紧修改、制定法规、规章,保证7月1日后总局各项行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第五,修改民用航空法;第六,制定行政监督规章和制度,保证依法行政的全面落实。
高宏峰强调,民航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改革之后,我们将建立完全不同于前50多年的行政管理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法,加强民航两级政府的建设,推动民航行业快速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高宏峰从理论上阐述了要树立五种理念、建设“五种政府”的必要性,并从实践上提出了建设五种政府的途径和方式。即:树立“政府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理念,建设法制政府;树立以民为本的管理理念,建设服务政府;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生产力的源泉、是真正的英雄”的理念,建设有限政府;树立权责一致的管理理念和诚实守信的管理理念,建设责任政府;树立公开、开放的管理理念,建设透明政府。
他要求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监管办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以“创新、建设”为指导,要认真做好以下四件事:
一是各司局、各管理局要将“创新、建设”的要求,融入贯彻实施许可法的各项工作中,高水平地搞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
二是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和各项法律的规定,搞好民航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制订工作,搞好民航法制建设。在法律法规规章中充分体现“创新、建设”思想,使行业管理的全部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使内部管理的全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现代化。
三是按总局的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各司局各管理局要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各司局要进一步明确本司局与对口的管理局业务处的工作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分工,各管理局要进一步明确本管理局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与各监管办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分工。这项工作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各司局和管理局务必抓紧,确保在3月底前将结果报总局。
四是各司局、各管理局从现在开始,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就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把该管的事情依法认真管好,不该管的下决心不管。要树立高度的法制观念,立法、执法、执法监督都要依法,审批必须依法,事后监督也必须依法。2002年、2003年,国务院两次下文,宣布取消民航行政审批71项,但现在个别司局还在对已宣布取消的审批事项进行行政审批,这已构成违法。各司局对此要进行一次检查。
民航总局机关全体副处以上干部130余人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在电视电话会议连接地区管理局的7个分会场,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办处级以上干部和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ABC[/b]
问:什么是行政许可?
答: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问:行政许可法的起草经过是怎样的?
答:行政许可法从1996年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开始起草,到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并于当日由胡锦涛主席签署公布
,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从研究起草到正式颁布,是三届人大、两届政府整整7年连续奋斗的结果,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的同志反复调研、起草、修改,为此付出了艰苦努力,成千上万的学者、专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公民开动脑筋,提建议,出主意,参与工作。这部法律的制定和贯彻之所以如此受到重视,这是因为它的颁布施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问:其作用和意义何在?
答: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许可法颁布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于规范政府行为,对于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
“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这是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2月2日在民航总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中重点强调的内容。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对总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做进一步的动员部署,进一步推进民航两级政府机构职能转变。在会上,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作重要讲话,副局长李军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副局长杨国庆主持会议,副局长刘绍勇、纪委书记严智泽出席会议。
高宏峰在讲话中总结了前一阶段总局、地区管理局及民航各直属单位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对进一步严谨、周密、扎实地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说,行政许可法将在今年7月1日实施。7月1日以后,总局对全行业的许可管理必须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进行,在许可事项的设定主体、实施主体、许可范围、许可程序、许可期限、许可费用、检查监督制度、许可责任制度等各方面必须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实行事后监督管理的事项也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必须依据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办事。为达到这一目的,他要求,第一,进一步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第二,清理并明确总局已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设定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由国务院发布决定设定的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程序和期限,1月14日,民航总局局务会议已对原有的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报国务院,提出保留许可项目95项,取消许可项目10项;第三,全面清理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第四,抓紧修改、制定法规、规章,保证7月1日后总局各项行业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第五,修改民用航空法;第六,制定行政监督规章和制度,保证依法行政的全面落实。
高宏峰强调,民航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政企合一的体制,改革之后,我们将建立完全不同于前50多年的行政管理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法,加强民航两级政府的建设,推动民航行业快速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高宏峰从理论上阐述了要树立五种理念、建设“五种政府”的必要性,并从实践上提出了建设五种政府的途径和方式。即:树立“政府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理念,建设法制政府;树立以民为本的管理理念,建设服务政府;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生产力的源泉、是真正的英雄”的理念,建设有限政府;树立权责一致的管理理念和诚实守信的管理理念,建设责任政府;树立公开、开放的管理理念,建设透明政府。
他要求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监管办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以“创新、建设”为指导,要认真做好以下四件事:
一是各司局、各管理局要将“创新、建设”的要求,融入贯彻实施许可法的各项工作中,高水平地搞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
二是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和各项法律的规定,搞好民航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制订工作,搞好民航法制建设。在法律法规规章中充分体现“创新、建设”思想,使行业管理的全部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使内部管理的全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现代化。
三是按总局的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各司局各管理局要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各司局要进一步明确本司局与对口的管理局业务处的工作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分工,各管理局要进一步明确本管理局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与各监管办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分工。这项工作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各司局和管理局务必抓紧,确保在3月底前将结果报总局。
四是各司局、各管理局从现在开始,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就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把该管的事情依法认真管好,不该管的下决心不管。要树立高度的法制观念,立法、执法、执法监督都要依法,审批必须依法,事后监督也必须依法。2002年、2003年,国务院两次下文,宣布取消民航行政审批71项,但现在个别司局还在对已宣布取消的审批事项进行行政审批,这已构成违法。各司局对此要进行一次检查。
民航总局机关全体副处以上干部130余人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在电视电话会议连接地区管理局的7个分会场,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办处级以上干部和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ABC[/b]
问:什么是行政许可?
答: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问:行政许可法的起草经过是怎样的?
答:行政许可法从1996年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开始起草,到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并于当日由胡锦涛主席签署公布
,将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从研究起草到正式颁布,是三届人大、两届政府整整7年连续奋斗的结果,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的同志反复调研、起草、修改,为此付出了艰苦努力,成千上万的学者、专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公民开动脑筋,提建议,出主意,参与工作。这部法律的制定和贯彻之所以如此受到重视,这是因为它的颁布施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问:其作用和意义何在?
答: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许可法颁布施行,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于规范政府行为,对于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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