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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心才容不下cctv的任性:评民航人的公开信

来源:民航资源网 作者: 张昭辉 2015-04-01 17:17:48

专业分类民航安全

  

  德翼4U9525航班客机神秘坠机,空难事件新闻报道中,CCTV一则新闻对“舱外人员如何打开驾驶舱门”进行了专业、详细的说明。根据视频内容,央视新闻截取的是2002年空客公司在介绍空客A320型飞机时所用的一段视频,视频展示了驾驶舱门禁系统的日常使用方法,以及需紧急进入驾驶舱时的操作方法。

  这则新闻给民航业界带来的震撼有些出人意料,业界一专业自媒体发布了以“中国民航人致cctv的一封公开信”为题的征讨檄文,认为央视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泄露了飞机上一些不能说的秘密,影响到了机组空防预案的制定以及机组协同的常规方式,严重危害了中国民航乃至世界民航的空防安全,质疑这版免费的“劫机专业课程”会令民航在反劫机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文章为了增强说服力,历数媒体公开报道“诈弹威胁”致针对民航的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激增、公开报道“开应急门”提醒不轨旅客争相模仿等罪状,一时间业界应者云集,群声鼎沸。此时,CCTV沦为了和中国男足一样的货色,只能低头认罪不能回辩一句。但貌似CCTV并没有对这封公开信作出任何回应,就好似这封信并不存在一样。这是不是又伤害了谁,而谁又无法做到一笑而过,有待观察。

  依我之见,以空防安全来质疑CCTV这则报道的不合时宜,是非常正确的。这则报道首先从播出时机的选择上就存在重大失误,不应在已发生重大空难的前提下再来普及“正确”的破解机舱安防措施的手段,这是一种缺乏人文关怀的行为,是为了满足部分受众的猎奇心理而对此次空难新闻的过度消费,更是对所有为空难哀悼痛心的人们心头客观而冷静地补刀,这是典型的新闻伦理缺失后遗症,媒体不能以公众知情权为“政治正确”而无所顾忌地追求市场效应,必须予以纠正。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支持这封公开信的诉求。

  然而,对于公开信里其它的指控,我却不敢苟同。CCTV还远没达到信中所指控的诲淫诲盗的地步,而CCTV引用的视频,恰恰是空客公司多年前公开发布并使用的宣传视频,并没有密级限制。以此为据指控CCTV,多少还是有些尴尬。

  犯罪学里有个“犯罪模仿”的概念,模仿者通过传播媒介对模仿对象加以观察和学习,把握犯罪的方式或方法,并将其付诸实践。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人都具有犯罪模仿的能力,但并非每个人都会实际地去模仿犯罪。一般说来,具有确定犯罪倾向、具有与犯罪榜样相同或类似经历、具有人格或心理障碍的人,更易关注与选择犯罪事件作为模仿对象,从而成为犯罪模仿者。而对模仿者来说,模仿对象的信息获取来源是多渠道的,在当下这个信息爆炸或信息过载的社会里,获取模仿对象的信息的门槛更低。更何况,模仿者产生犯意、决定着手模仿并实施犯罪的整个过程任何一个环节都存在极大的偶然性和偶发性呢。因此在犯罪模仿过程中,对媒体的作用没有必要无限扩大。媒体要任性,只随他去便罢,不必过度恐慌。试想,当初禁播了《加里森敢死队》,青少年团伙犯罪现象是否应声而绝?现在把武媚娘切成了范爷的大头照,性犯罪发案率是否翻着跟头往下掉?前些年公开连续报道如何正确地敲碎公交车应急窗玻璃以及时逃生后,全国公交车究竟被敲坏了几块玻璃呢?

  例子不用多举,点到为止即可。个人认为民航业界同仁不应再怀着一颗玻璃心面对严峻复杂的民航安全局势,因为玻璃心是为旁观者准备的,而旁观者对所谓的民航安全,并没有任何责任义务上的担当和心理上的挂碍。况且民航业界同仁成为航空安全旁观者的所有路径,从法律和道义上都已被堵死。所以,一些同仁过度夸大媒体报道的不良示范效应,其实是一种不太高明且逻辑混乱的掩饰,所掩饰的无非是两样,一是对航空安全中某些不可知不可控因素难以祛除的安全焦虑,二是对自己应负的航空安全方面责任和义务的本能逃避。而这些也都是正常反应,是不需要指责的,但却是应该及时纠正的。安全是民航永恒的主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直面困难,正视威胁,化安全压力为解决问题的动力,才能以平常心冷对媒体的任性。

  (本文为民航资源网约稿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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