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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武器严惩“空闹”

来源:民航资源网 作者: 顾胜勤 2015-03-09 14:32:02

专业分类民航法律

  

  今年两会期间民航有关人士提出运用法律武器严惩“空闹旅客”,这是非常及时与正确的。近年来个别旅客为了维权而违法的行为,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从原来的打砸,发展到冲出候机楼占领滑行道、跑道,从“霸机”拒绝下飞机到客舱里擅自打开紧急舱门等等,这些违法行为给社会与民航造成极大的损失,严重影响民航的安全。虽然对于这些违法分子民航公安进行了一定的打击,但还是屡禁不止,其中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法制不严、处罚不重,这两个因素交合在一起,使得个别“旅客”维权时有恃无恐。对于这些从旅客角色演变为违法分子最有利的手段就是运用法律来严厉惩罚。

  一、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健全与完善有关法律使“空闹旅客”无处躲藏

  对于个别旅客的违法行为,目前尽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等法律,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还是不够完善。

  其一,由于这些法律制定时间的局限性,其涉及的范围与当今“空闹旅客”违法行为有较大的差异。以前航班延误只是个别旅客吵闹或打砸,但几乎不见竟敢冲道跑道阻拦飞机如此任性的一批“旅客”,更不见,竟然不顾其他旅客生命安全擅自打开紧急出口处的舱门,完全失去理智、道德“空闹”等等,这些严重的违法行为给社会与民航企业带来极大损失,是民航安全的一大隐患。为此,我们呼吁有关立法机构能够听取社会与民航的呼声,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条文使那些“空闹旅客”敬畏法律收敛自己的行为。

  其二,现有的相关法律处罚的力度不一致。目前我们对于那些维权过度的违法分子,在处罚往往在力度上有很大的差异。比如:如果现在谁用手机谎报飞机上有炸弹,马上就可以运用刑事法律条文处罚,但对于那些冲到跑道阻拦飞机的行为则是用治安管理条例处罚。从两者造成的后果而言,后者造成的实际后果与损失远远大于前者,但这两者处罚力度相比差异如此巨大。又如,银行如果设定禁止入内线,谁要硬闯入的处罚众所周知,但民航设置的禁止区有些旅客却视而不见,甚至不屑一顾,其原因是处罚不一样。为此,我们建议对于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应该有相应的刑法条例来处罚。

  其三,民航企业自身应该树立法治观念,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对那些违法分子造成民航企业的损失以后,民航企业不应该息事宁人。除了国家法律上的处罚以外,民航企业还应该运用相关法律条文追求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不仅体现了我们的法治意识,而且也是我们维护法治尊严的实际行动。比如,擅自打开紧急出口门,除了法律处罚,民航企业应该责其赔偿损失;对抢占飞行器造成后期航班延误的损失,航空公司同样可以责其赔偿损失。只有两股力量合二为一,才能使“空闹旅客”无处躲藏。

  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是处罚“空闹旅客”最有力的武器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民航来说是重大利好,是强有力的东风,民航业应该乘风扬帆,认真学习与落实这一决定,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转变处罚“空闹”分子的陈旧观念。过去对于违法的“空闹”分子,我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设置“黑名单”,其实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其一,设置“黑名单”与法律处罚的力度无法可比。这里且不说,设置“黑名单”工作的复杂性与统一性存在难度,就算我们设置了“黑名单”,这些人可以改乘动车,对出行虽然有影响但无大碍。而法律的处罚就不一样,不仅是对乘飞机的影响,而且还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影响,两者的力度可谓天壤之别。其二,我们应该站在更高层面来认识“空闹”的违法行为,应该明确他们的违法行为不仅仅是针对民航企业,更重要的是他藐视国家法律。因此,民航企业不应越俎代庖,对于藐视国家法律的行为应该由国家法律与政府执法部门来处理。相信在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措施下,民航企业的经营环境会有所改变。其三,我们民航的服务宗旨是服务好每一位旅客,但对于那些“空闹”分子,需要强调的是他不再是旅客,而是违法分子。对于违法分子不存在服务的问题,不仅不应该再为他服务,而且应该采取法律来制止他的违法行为。这也是民航业的法制意识的体现,也是维护法制的实际行动。我们民航全体同仁应该在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东风下,改变观念,高举法制旗帜,明确运用法律武器来对付“空闹”,法律的处罚无疑是最有力的武器,只有在法治的保障下民航企业才能有一个安定的环境。

  三,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是保障一线员工人身安全的有力保障

  众所周知,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面对“空闹”违法分子往往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在航班延误时,这一弱势群体更是势单力薄,面对违法分子他们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今天,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我们民航应该抓住机遇,上上下下都应该意识到,法律是一线员工权利的有力保障。其一,民航企业领导首先应该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员工的权利。在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形势下,今后再遇到违法分子伤害服务人员,民航企业不应该再是设立什么委屈奖,而是运用法律武器来支持、鼓励、捍卫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权利。实事求是说,一线员工遇到违法分子成为双重性的弱势群体,一面对违法分子是弱势群体,另一面对企业领导而言,一线员工也是弱势群体,他们需要领导的关心与呵护。因此,民航企业领导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员工的权利,这不仅体现了企业法制意识的大是大非问题,也是一项非常好的凝聚力工程,深信在这一形势下民航企业领导能够运用法律来维护员工的权利。其二,一线的服务人员应该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作为服务人员我们自己应该有一份十分明确的界限,如果是旅客,我们应该全心全意毫无怨言地为旅客服务。但旅客一旦违法了,旅客的性质变化了,我们应该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这不仅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维护自身权利的保障。

  综上所述,对于维权而违法的行为,我们一方面呼吁国家有关机构尽快健全相关法律,另一方面我们民航业自身要加强法治意识,应该自觉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既有助于树立社会正气,也能够使民航企业得以安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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