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我国要求国际航班预报旅客信息

  新华网 记者李柯勇 [投稿排行榜] 2003/09/30(16:21:39)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自10月26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放的航空口岸,进出港的定期或不定期国际航班将被要求预报旅客信息。此举旨在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

  中国民航总局、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就此发出的通知规定,预报的信息包括每一名机组成员和旅客的全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联系方式、座位号,以及航空公司两字代码、航班号、始发站和目的站三字代码、抵离日期和时间。这些信息必须在航班起飞后30分钟内发送。

  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被指定为预报机组和旅客信息的数据接收、存储和管理联系单位。

  通知说,本规定将作为强制性规定补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行资料汇编。自10月26日起,对于未能履行本规定的定期或不定期航班,中国民航总局将视情处理。

  通知说,检验检疫部门和卫生部门需追踪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民航部门应及时提供被追踪人员的相关资料。

>>以往评论<<

打 印】    【推荐给朋友

相关专题政策参考 

关键字:

民航社区—聚集民航专业人士!共论中国民航事业! 严禁发布攻击他人、言语粗俗、涉及政治等违反规定的言论。违者法办。

订阅民航新闻列表

每工作日更新,精心为您制作——必定精彩!

您的邮件地址:

政策参考新闻

一周内查看最多的信息列表

一周内评论最多的信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