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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航班延误险 羊毛出在羊身上

来源:民航资源网专家 作者: 韩涛 2010-08-12 08: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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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民航资源网转载一篇题为《东航承诺航班延误最高赔偿千元开国际先例》的报道,文中写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近日向其常旅客、东方万里行会员发送信息称:东航旅客今后遇到航班延误4小时及以上、或者航班取消的情况,只要参加了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的,均可获赔600元人民币。如果行李延误超过8小时及以上的,可获得赔偿1000元人民币。”

  随后,新华社发文《东航澄清:航班延误赔偿千元为旅游保险产品》称:此项航班延误赔付方案,其实是有偿服务,因为获赔的前提是必须参加东航航空旅行保障计划,而该计划是要事先向旅客收取20元费用的。据东航发言人介绍,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国泰人寿、国泰产险联手为东航国内航班旅客量身定制了一款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任何乘坐东航国内航班的旅客购买“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享有保险公司对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航班延误及行李延误时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补偿。

  东航随后表示,“即使没有参与这个付费计划,航班延误超过4小时的,一直以来也能获得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根据延误时的不同情况,分别与旅客谈判支付。”按照这个说法,既然没参加这个付费计划也能在航班延误超过4小时获得赔偿,那么参加这个付费计划的意义在哪里呢?

  笔者不禁要问,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不正常情况由保险公司来赔付,那么航空公司是否不需要对购买了保险产品的这部分旅客另行赔付了呢?假如以后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都由保险公司赔付,航空公司对延误的治理又会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该计划看似保障了旅客的权益,但当你弄明白问题的本质后发现,购买该保险产品的费用是由旅客承担的。那么当东航的航班由于自身原因取消或延误的时候,参加了保障计划的旅客实际上得到的不是航空公司给予的赔偿,而是自掏腰包参加“航空旅行保障计划”换来的保险权益,换句话说旅客为航班延误买了自己的那份单。

  该保障计划的精明之处就在于,航空公司将航班延误赔付的费用转嫁给了保险公司,懂得统计学的都知道保险属于小概率事件,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则是少之又少了,保险公司当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精算师们早就计算好了保险公司与东航合作带来的高额利润。就这样,航空公司省下了本该赔付给旅客的费用,保险公司承担了与巨额保费相比少得可怜的赔偿金,算来算去,消费者成了为航班延误买单的人。

  东航此次为自己赢得了首家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最高赔偿千元”的美名,宣传方面无疑是成功的。其实在航班延误赔偿方面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思路真是很不错,可是那20块钱你就不能替旅客出了吗?毕竟那本来就是你的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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