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民航资源网>>民航专业文章

“开普敦公约”即将对我国生效

来源:民航资源网专家 作者: 吴建端 2009-03-02 17:43:03

专业分类民航法律

  

开普敦公约将对我国生效

有望减少航空器融资和租赁交易成本

  《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二者可统一简称为“开普敦公约”)是航空器融资和租赁领域重要的国际公约。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其航空器议定书的决定。2009年2月3日,我国政府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交了批准文件,《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其航空器议定书将于2009年6月1日对我国生效。值得注意的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公约》及其航空器议定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飞机、铁路运输车辆和卫星等移动设备在国际间的融资和租赁活动越来越多。这些移动设备因融资和租赁所发生的纠纷通常受制于财产所在地法,但由于这类高价值移动设备在日常运营中经常穿越或跨越国界,从而使其上设定的担保利益如何适用法律变得十分困难,降低了交易的预见性,增大了交易风险。

  作为债权人的融资人、出租人由于不能确定其担保物权可以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因而额外设置一般资产担保之外的诸如政府担保或第三方商业担保等其他保证条件,导致了融资和租赁交易成本增高。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国际统一的调整物上担保、产权保留和租赁利益的法律制度,以给债权人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时也保护债务人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空中客车和波音公司的管理人士破天荒的共同牵头,组织起一个由飞机制造商、发动机制造商、租赁公司和金融界人士等22家成员组成的航空工作组, 联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92年开始起草《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这项公约下附带航空器设备、铁路车辆、空间资产三个方面特定问题的议定书。

  《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已经于2004年4月1日生效,目前为止,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中国等33个国家已经加入《公约》。《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2005年达到了所需要的批准书总数(8家),并于2006年3月1日起生效。

  2004年6月,国际民航组织(ICAO)通过合同指定一家国际登记机构,负责登记开普敦公约所涉及的航空器。这家设在都柏林的名为“Aviareto”的机构是由国际航空电讯协会(SITA SC)和爱尔兰政府合资的,它接受ICAO的监管。条约生效后,由Aviareto担任登记官一职。

  开普敦公约规定,航空器出租人或者融资人可以将其在航空器上的担保权益向依据公约和议定书成立的国际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登记后的担保权益将优先于没有进行登记的在航空器上的其他权利。一旦融资债务人或者航空器的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融资人和出租人就可以主张其优先受偿的登记权益。

  开普敦公约规定在融资债务人或承租人不履行债务时,融资人或者出租人可以对航空器进行占有、控制、出售、出租,并可以收取因管理和使用该航空器而产生的收益。此外,还可以注销航空器的登记并将航空器从其所在国家出口到别的国家。公约和议定书还规定了债务不履行时的临时救济措施,主要有提存、监管、冻结、管理航空器并取得其收益。

  在融资债务人或承租人破产的情况下,如果航空器权益登记时间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航空器的登记利益也受到特别的保护。破产管理机构或者债务人应当将航空器交由融资人或者出租人占有。航空器的登记利益不受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受偿顺序的影响。

  如果上述原则得以贯彻,银行加收预付风险费和其它费用就可能减少。例如,开普敦公约生效后,美国进出口银行已经把针对一些国家的预付风险费削减了三分之一。 据分析,在开普敦公约生效后的未来20年中,低收入国家可以节省资金约50亿美元;富有的国家获益就更大了。

  应当指出的是,批准公约之后应当考虑国际法与国内相关法规的冲突问题并作相应调整。

3荐闻榜

延伸阅读:开普敦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