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将集中整治机票销售中“暗扣”现象
| 2008-10-09 《劳动报》 [投稿排行榜] | 2008/10/09(10:29:13) |
“如果没有‘回扣’,大客户就会转向其他的公司。”一位机票代理人坦言。记者昨天(8日)采访获悉,从本月1日开始执行的机票销售“明折明扣”的规定,在执行中因为一些“潜规则”而难以执行。
9月2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以下简称“民航局”)发布消息称:从2008年10月1日起,国内航空客货销售一律实行明折明扣,严禁任何形式的暗扣销售,不得向旅客、货主额外加收服务费。对于航空运输企业以及销售代理企业的暗扣销售行为,按照相关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对销售代理企业额外加收服务费的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一家机票代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在执行‘新政’时,只有当所有的企业都做到‘明折明扣’时,那才有可能彻底改变现在的‘价格战’,然而真正做到很难,需要管理部门实时监管。”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实行需要一个过程,有一段适应期,这个政策的最终产生的效果是好的,会对混乱的价格市场造成冲击。“对于仍然存在的‘暗扣’现象,我们将会进行集中整治和查处,市民或者企业也可向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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