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沧沂澄清:没有违法,也绝对没有殴打空姐
| 2008-05-31 台湾《中华日报》 记者黄俊升/台中县大里市 [投稿排行榜] | 2008/06/02(18:16:27) |

图:2008年5月30日,台湾省台中县议员张沧沂出面澄清表示,他28日乘飞机返回台湾本岛时并未违反台湾《民用航空法》,也绝对没有殴打空姐。摄影:台湾《中华日报》记者黄俊升
连日来电视媒体播放台中县议员张沧沂疑似在飞机上打手机,并指称他殴打空姐,引起各界议论。5月30日,张沧沂出面澄清指出,他并未违反台湾《民用航空法》,也绝对没有殴打空姐。对于不实报导的电视媒体,他将保留法律追诉权。部分同行的议员则计划提案要求台中县议会正式行文给媒体要求更正。
张沧沂指出,台中县议会第五小组是26日至28日到澎湖进行考察。28日返回台湾本岛时,他希望宴请同行的议员及台中县政府官员,原本决定在桃园县请客,后来考虑回到台湾的时间还很早,于是决定改在苗栗县竹南镇请客,并洽请竹南镇的友人预订餐厅。
而他在上飞机后,友人刚好打电给打他要联系订餐事宜。在手机响起后,空姐要求他关掉手机。他的手机却突然故障 ,怎么按都按不掉。由于空姐一再催促他,一向嗓门很大的他由于急于解释,才会被人误会说对空姐咆哮。而他在手机正常后,随即关掉手机。
张沧沂指出,依据台湾《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航空器关闭舱门并经航空器上工作人员宣布禁止使用时起至开启舱门止,不得于航空器上使用干扰飞行或通讯的器材。”而他的手机响起时,还有旅客在上飞机,飞机舱门尚未关闭,空乘人员也还没有广播禁用手机,他的手机响起,并未符合上述两项要件,他并没有违法。
张沧沂指出,他可以发誓绝未殴打空姐,如今却有电视媒体一再指称他殴打空姐,或是以手机丢掷空姐,与事实明显不符,他将对不实报导的电视媒体保留法律追诉权。
部分同行的议员也表示,电视媒体的报导与事实不符,损及台中县议会形象,将提案要求台中县议会行文给媒体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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