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深圳机场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被判赔偿1.93亿元

 2008-06-02 《中国证券报》 记者雷中校 [投稿排行榜] 2008/06/02(10:45:17)

  历经三年多的诉讼,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000089,以下简称“深圳机场”)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2.25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日前有了一审结果,深圳机场被判赔偿1.93亿元。

  深圳机场前日(5月31日)发布公告称,广东省高院对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该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深圳机场将赔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贷款损失1.925亿元本息。同时深圳机场还将承担部分案件审理费用,数额逾100万元。此次赔偿将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执行,逾期付款按央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计付利息。

  依据上述一审判决结果,深圳机场表示不服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将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在2008年会计年度全部体现。

  据悉,此案缘起2003年7月份兴业银行与深圳机场签订基本授信合同,由兴业银行向深圳机场提供授信限额3亿元。双方两次签订借款合同,深圳机场对兴业银行借款本金合计2.25亿元,用作深圳机场的建设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2004年,双方又签订三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2.25亿元,用于偿还前述贷款。时任深圳机场总经理的崔绍先在三份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因深圳机场欠息,兴业银行催缴未果遂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接到起诉后,深圳机场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称崔绍先违反内部规章,私刻公章,涉嫌贷款诈骗,请求公安侦查。目前骗贷案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

打 印】    【推荐给朋友

相关专题

机场新闻

法律法规

民航证券

民航纠纷

相关新闻 共有70条相关新闻...
深圳市机场公司打造南中国航空超级货运门户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实现整体上市深圳机场第三个异地城市候机楼正式投入运营深圳机场惠州城市候机楼本月28日将投入运营
关键字:
发表我的评论内容:

   发表请先登陆/注册

严禁发布攻击他人、言语粗俗、涉及政治等违反规定的言论。违者法办。

订阅民航新闻列表

每工作日更新,精心为您制作——必定精彩!

您的邮件地址:

一周内查看最多的信息列表

一周内评论最多的信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