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6月1日起上调内地与港澳台间燃油附加费
| 2008-05-29 民航资源网 崔鸿波 [投稿排行榜] | 2008/05/29(11:13:38) |
今天(29日),南航大连分公司发布消息:从2008年6月1日(出票日期)起,南航将调整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中国内地至港澳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目前的单程115元人民币、往返程230元人民币,调整为154元人民币、往返程308元人民币,或其它相应等值货币。
港澳台至中国内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由目前的单程125港币、往返程250港币,调整为171港币、往返程342港币,或其它等值货币。
据悉,此次燃油附加费按航段收取,无任何豁免。
(作者单位:南航大连分公司市场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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