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非法携带违禁物品登机 乘客既受处罚又误机

 2008-05-19 《新消息报》 刘晓青、杨军 [投稿排行榜] 2008/05/19(12:12:28)

  5月13日、15日,银川河东机场连查两起非法携带违禁物品案件。机场警方提醒广大旅客:为了人身安全和空防安全,乘坐民航客机严禁携带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违禁物品,否则将会受罚。

  据介绍,13日乘坐ZH9988银川——深圳航班的旅客黄某托运行李内装有半自动步枪子弹1发。经查,黄某系解放军某师警卫队士官,其携带的子弹为4月底训练打靶时剩余的,私藏留作纪念。15日,四川籍旅客杨某随身携带行李包内装有一瓶状喷射器。经查,杨某来银做生意,该物为催泪喷射器,是成都朋友给其防身用的。根据相关条例,机场派出所民警对黄某处以治安罚款,其托运的子弹予以收缴;对杨某进行治安处罚,并取消了其登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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