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部门暂停审议《桃园机场特别条例》
| 2008-05-16 台湾《中华日报》 记者萧师言/台北 [投稿排行榜] | 2008/05/18(15:49:11) |
台湾交通部门准负责人毛治国前天(14日)希望,台湾立法部门不要在内部尚无共识的情况下审议《桃园机场特别条例》。昨天(15日),台湾立法部门交通委员会原定要继续审议此一条例,但却在蓝绿民意代表的“默契”下,并未积极审议此一条例,而以“散会”的方式,将条例的初审延至“5·20”台湾地区新的领导人上任后再继续进行。
散会之前,民意代表并主动删除了引发医界及教育团体强烈反对的“区内可设置外国医院,外国学校”的条文。对于这一发展,桃园县选出的民意代表都表示,他们原本只是希望提升台湾桃园国际机场竞争力,却被外界误会,相当冤枉。
台湾交通部门交通委员会原本按照议程在昨天继续审议此一条例,但在国民党内都缺乏共识的情况下,该委员会先删除了草案第59条及第60条,将有关区内可以设置外籍学校、外籍医院,不受现有教育及医事相关法令限制的内容,都加以删除。
此外,民意代表陈根德也澄清,有关解除外籍劳工管制的条文也已经被保留或删除,外界很多的质疑,都已经做出响应。由于包括草案的名称,具体内容都被保留,未来将交给新的执政团队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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