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购票出错反而告春秋 法院判决旅客败诉
| 2008-05-13 民航资源网 沈健 [投稿排行榜] | 2008/05/13(22:32:29) |
旅客富先生于2008年1月9日通过春秋航空旅游网(www.china-sss.com)订购2张1月17日由上海前往哈尔滨的机票,由于富先生自己的失误,错将机票订购成2月17日。事后,富先生要求退票,但由于富先生所订机票为低折扣、高限制舱位,因此只能获退机场建设费和燃油附加费。之后,富先生一纸诉状,将春秋国际旅行社做为第一被告、春秋航空有限公司(Spring Airlines Ltd.,以下简称“春秋航空”)做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经过3月18日、19日两天的公开审理,认为原告作为春秋航空旅游网的注册会员,接受网上订票的方式,应当注意相关提示,谨慎操作,而且第二被告已特别提示告知4折以下舱位的机票不得退票、签转和变更。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富先生关于由春秋航空退还全部机票票款的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春秋航空提醒广大乘客,网上订票需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认真核对机票信息,核对无误后,再点击下一步购票。中途发现有误,随时可以终止。春秋航空建议乘客在春秋航空旅游网或其门市进行购票,以免不了解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而给自己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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