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西南地服部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新规定
| 2008-05-07 民航资源网 尹涛、何婉玲 [投稿排行榜] | 2008/05/07(16:40:59) |

图:国航西南分公司地面服务部专题研讨旅客随身行李限制规定的执行措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于近日重申:自2008年5月1日起,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为认真贯彻中国民用航空局上述规定,确保航空运输安全,航班正点以及方便旅客,国航西南分公司地面服务部(以下简称“地服部”)对此进行认真研讨并确定了六项具体执行措施和办法:一是针对中国民用航空局重申规定,就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前主动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驻场相关单位进行了协调和沟通,避免出现因执行标准不一致而引发旅客不满情绪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对内要求值机员和登机口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向旅客做好相关的宣传告知及沟通工作;对外通过社会媒体再次提醒广大旅客乘坐民航班机出行时携带行李的相关注意事项,同时,在值机大厅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三是对重要文件、证券、货币等15项可按照自理行李办理的物品再次进行了重申;四是优先安排需补托运行李的旅客在1~3号值机柜台办理托运手续,并告知旅客可凭安检盖章的登机牌到原安检柜台优先通过安全检查;五是值机员和登机口服务员携带足够的自理行李牌,对旅客超标的行李拴挂自理行李牌,并在自理行李牌上注明旅客的航班号和日期,确保旅客行李运输安全、正常;六是加强现场值班干部力度,安排专门的值班干部加强巡视和现场处理问题,及时解决旅客反映的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通过上述切实有效的措施,自5月1日重申规定执行以来,现场生产顺畅,旅客通过安检的过检速度也明显提高,对确保航班安全、正点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作者单位: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地面服务部)
相关专题 | 相关新闻 共有110条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