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新出台医疗改革 向劳务工优先倾斜
| 2008-05-04 民航资源网 孙海英、李木子、原莉 [投稿排行榜] | 2008/05/07(15:05:13) |
4月15日,南航深圳分公司并出台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补充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医疗管理领导小组就《补充规定》出现的属地化内容召开紧急会议,南航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李云祥、副总经理陈贡球、工会主席吴春明以及后勤保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会等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据悉,该规定近日将正式向全体员工发布。《补充规定》中更多地加入了向劳务工群体倾斜、维护劳务工群体利益的内容,每个劳务工每年度可以享受到门诊医疗费用为800元,这是一个很大的改进,同时绑定福永人民医院福围社康中心和南山区人民医院大汪社康中心为指定医疗机构。
社会保障是一项“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任务,也是稳定南航队伍的一项长期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总体部署,南航深圳分公司已在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推进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制度的全面实施,今年3月1日起,深圳市政府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而公司范围内的医疗改革补充规定的出台,也必将极大程度地保障全体员工的利益。
(作者单位:南航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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