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证件乘机 一女子被依法罚款1000元
| 2008-05-05 《义乌商报》 张潮海 [投稿排行榜] | 2008/05/05(09:31:53) |
5月1日,一女子因使用伪造证件乘机被依法罚款1000元。
当日21时20分,吉林省长春市年轻女子李某接受义乌机场安全检查时,因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被移交义乌市公安局机场派出所调查处理。经调查,李某因居民身份证遗失,购买了与其身份信息一致的伪造居民身份证,在使用该证件准备乘坐CZ3885航班去广州时,被义乌机场安检人员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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