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民航执行新规定 武汉出港行李托运近增三成

 2008-05-05 《长江商报》 记者袁阳平 [投稿排行榜] 2008/05/05(09:19:09)

  受1日起中国民用航空局执行新的行李托运规定影响,记者昨(4)日从武汉天河国际机场获悉,今年“五一”假期乘机出行,旅客办理行李托运量增加近三成,且领取行李的时间相应延长5至10分钟。

  据了解,本月1日起,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国内航班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即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据南航湖北分公司货运部综合办公室主任张楚军介绍,新规定犹如一把双刃剑,过去,旅客携带超规行李进入客舱后,可在客舱内将行李转存至货舱;而现在,该公司不得不在货运前台增加人手,为出港旅客快速办理托运手续。此外,新规定执行后,旅客领取行李时间也由过去15分钟以内,延长到20至25分钟。

  机场特别提醒,如果旅客行李很多,请务必提前两小时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如果旅客到得太晚,就不能确保行李同机到达,可能要等下一班航班才能取到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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