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夹带手枪和子弹 江西机场安检一举查获
| 2008-04-30 民航资源网 [投稿排行榜] | 2008/04/30(17:08:59) |
2008年4月22日,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安保公司货检室工作人员在执行MF8451航班货物检查任务时,查获一起货物中藏匿夹带枪支和大量子弹的事件,有效杜绝了货物运输中的安全隐患,为航空货运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当日19时30分左右,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安保公司货检室在对MF8451南昌至重庆航班上申通物流的一票货物进行检查时,发现货单号为52583961的货物内物品图像有疑点。开机员随即要求开箱检查,经与发货人现场开箱查验,在该箱货物中查出自制左轮式手枪1把,子弹(实弹)68发。发现情况后,安检人员立即按照紧急情况处置预控制住该发货人,实施人、货分离措施,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根据安检相关规定,通过航空货运渠道发运枪支子弹须提前申报,并提供相关准运手续。该发货人发运的枪支子弹均未申报,属藏匿夹带行为。随后,货检室将查获违禁品及货物发运人一并移交给机场公安处理。
(作者单位: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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