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暗藏钢珠枪、警鞭 男子机场托运被拦下
| 2008-04-25 《重庆商报》 记者陈保发,通讯员向婕 [投稿排行榜] | 2008/04/25(09:00:04) |
厦门一男子在重庆旅游时买了钢珠枪、警鞭和100余发钢珠子弹,前天(23日),当他准备将这些东西托运上飞机时,被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安检拦下,并移交机场警方处理。
23日中午12时55分,正执行3U8951航班(重庆飞厦门)检查任务的安检员小王发现一男子的托运行李中有疑似手枪状和长鞭的可疑物品,便要求男子接受开包检查。经查,可疑物品为具有杀伤力的钢珠枪一把、警鞭一根和钢珠子弹100余发。
据了解,该旅客姓李,来渝旅游后准备于当日返回厦门,钢珠枪、子弹和警鞭均是在解放碑旅游时购买的。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的相关规定,钢珠枪和警鞭属于违禁物品,是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安检员随即将该男子移交机场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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