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面对返航事件保持缄默,民航工会只是摆设?

 2008-04-18 《华夏时报》 王荣 [投稿排行榜] 2008/04/19(11:44:10)

面对返航事件保持缄默,民航工会只是摆设?

  图1:2006年6月19日上午,为表辞职决心,东航青岛分公司的7名飞行员在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部绝食静坐。《新快报》资料图片,摄影:记者保罗

 

  距离3月31日中国民航史上的“震荡”已有些时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云南分公司“因天气原因”集体返航的14个航班,早已在公众的追问下,被证实是飞行员其雇佣单位——东航之间劳资矛盾的升华。

  可是,习惯探究事件根本的公众并不满足,“作为国有企业的东航,工会制度早已健全,工会为何没有让公司高层听到广大飞行员的声音,以致矛盾升华让飞行员不惜以伤害消费者的权益为条件来维护自身利益”。面对这一切质疑之声,包括东航工会以及全国民航工会在内的各级工会至今却没有发出任何官方声音。

 

  图2:2008年1月初,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名飞行员连续数天在南航广州总部大楼前静坐,要求公司批准其辞职要求。

 

工会职责

  “每当有劳资纠纷的时候,工会总被推到风口浪尖上。”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部长谷常生有些无奈地说,虽然每天都会从新闻上关注各方对东航“罢飞”事件,可是他至今没有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已经派专人介入东航“罢飞”事件调查的消息。

  按照谷常生的解释是,“事件不是表态说介入调查这么简单,表态也不能解决问题”。而不愿意表态的全国总工会却早已被推向“前台”。4月10日记者致电全国民航工会时,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已经将东航事件向全国总工会汇报,东航的工会之前也已经向全国总工会汇报。”

  其实,每遇劳资纠纷便将工会推到前面也有更直接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可以派出代表对所属工会组织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就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图3:2008年3月21日上午,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航空”)的两名“辞职”飞行员——王振军和郭岳炳,身穿制服出现在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上,他们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

 

  在2006年沃尔玛拒不建工会的事件中,时任全国总工会法律部工作部的副部长接受记者专访时,也强调工会起着一个桥梁、纽带作用,“是员工和企业的沟通管道”。他指出,工会可以承担劳资利益调解的工作,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员工培训,解决一些突发事件如罢工等。工会及时将自己了解到员工的问题,反映给企业,有效地化解矛盾,工会实际上既维护了员工合法、合理的利益,也有利于企业发展。

  如今,东航和飞行员的尴尬似乎与上述说法相去甚远。

无奈现状

  至今,全国民航工会的官方网页上的显示仍是,工会一直以来擅长开展其他各项活动,如知识技能竞赛、摄影比赛、文娱活动等比比皆是。“这些活动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并且都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建设,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利。”可是,不见工会对飞行员最关心的薪酬、待遇问题发表只言片语。

  有人士指出,既然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面临劳资纠纷的时候,就应代表员工与所在单位主管进行沟通。然而,在东航“罢飞”事件中,却看不到工会行动的痕迹。

 

  图4:2008年4月14日下午,东航云南分公司辞职飞行员郑志宏拖着一行李箱的材料来到法庭。当日,东航云南分公司辞职飞行员郑志宏和东航云南分公司的索赔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开庭。郑志宏案因其去年被索赔1257万,而备受关注。摄影:晏蓬

 

  先后通过媒体曝光出来的飞行员靠公司内部提建议的渠道,无法解决待遇受损问题,今年1月初,6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飞行员连续数天在南航广州总部大楼前静坐,要求批准辞职要求;2006年6月,东航的7名飞行员则因未能成功离职而在东航上海总部大楼前绝食抗议,诸多此类的事件都在表明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矛盾早已经激化。

  工会的此种工作现状其实并不只存在一个行业,其深层的原因也很多,一位曾任职知名国有运输公司工会主席的人士就坦承,国有企业虽然依靠党组织建工会相对容易和顺利,可是在核心成员构成比例上有很大的灵活性,不仅企业上级工会有自建工会的权力,同时企业高层的比例相对于其他性质的企业也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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