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登机牌时遇到怪事情 航空公司被判赔乘客
| 2008-04-16 《春城晚报》 记者吕世成 [投稿排行榜] | 2008/04/16(13:31:03) |
换登机牌被告知飞机客满
去年9月10日,吴先生有急事,就到昆明一家旅行社订购了第二天下午2点30分从昆明飞往杭州的JD562航班1张机票。第二天下午2点,当他赶到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国内出发大厅,拿着机票去换登机牌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飞机已满员不能登机了。
吴先生一听就来气:“航班超员?航空公司和旅行社咋个还要把票卖给我?”但不管他怎么说,工作人员就是不给他登机牌。无奈之下,吴先生只好重新购买另一趟航班的机票乘机到了杭州。
法院判航空公司赔偿损失
同年10月16日,吴先生把诉状递交给了西山区法院。他认为旅行社和航空公司出售机票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欺诈行为,要求两被告双倍赔偿机票款,并且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法院于10月22日受理了他的起诉,并于今年2月18日开庭审理了这起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旅行社认为与吴先生无合同关系。航空公司则认为公司不是本案的被告,理由是其未向吴先生出售机票,和旅行社也没有业务往来,也与吴先生没有合同关系。
通过举证和质证,法院确认了吴先生的机票和票款,认为航空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按时将原告从昆明运送至杭州的合同义务。无论航班超员系何原因,航空公司对此都是有过错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运输义务就是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机票价款并赔偿损失。由于吴先生不能拿出证据证明机票是从旅行社购买来的,法院没有支持他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的主张。
3月24日,西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由航空公司退还吴先生机票价款610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80元;驳回吴先生对旅行社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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