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白塔机场实施民航局新检查管理规定
| 2008-04-08 民航资源网 郑海波 [投稿排行榜] | 2008/04/08(11:43:34) |
“先生,根据民航局新的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管理规定,您的打火机不可以带上飞机。您可以办理交运或暂存。”
“可是,我从前一直是可以带的呀?”
“对不起,先生,这项管理规定是今天才开始实施的,请您谅解。”
这是在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安全检查现场发生的一幕。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4月7日起禁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要求,呼和浩特机场已经开始对旅客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火柴等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同时,安检部门还于8日凌晨对机场控制区内的所有商铺进行了全面清查,要求各商铺出售的打火机、火柴等物品立即下架。对于国际航班隔离区出售免税产品中的此类物品也要求下架。
据了解,根据《中国民航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总局1999年85号令)附件三《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中的规定,旅客可以携带5支以下打火机(充有可烯气体或燃料油)和5盒以下安全火柴。新的管理规定关于火柴、打火机等物品带上飞机规定于4月7日起正式发布实施。机场安检部门提醒,由于近期检查程序比较繁琐,旅客应尽量提前到达机场,了解相关的检查规定,以免耽误行程。
(作者单位: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航空安保分公司)
相关专题 | 相关新闻 共有19条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