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三个小时旅客将交其他航空公司转运
| 2008-04-05 《西安晚报》 记者王彬,实习生姚洁琳 [投稿排行榜] | 2008/04/07(15:52:28) |
记者昨(4)日从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获悉,今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3小时以上延误而取消的航班,该航班上的旅客将由民航主管部门交由其他航空公司转运,以此维护广大航空旅客的正当权益,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航班延误严重的情况。
据了解,近两月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辖区航班正常率仅为77.53%,是历史上航班正常率最低的两个月。根据统计资料分析,影响航班不正常的前三位因素分别是天气原因、公司计划、流量控制等,其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和机场保障而造成的航班延误占到37.23%。
为此,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将在北京奥运会召开前进行一次航班延误专项治理。今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3小时以上延误而取消的航班,将不再随意改签,这一航班上的旅客将由民航主管部门决定,无条件交由其他航空公司转运,票价按全价结算。同时,航空公司、机场工作人员将对行李和货物实行全程监装监卸,避免发生行李、货物被盗、被冒领事故的发生。因服务引发的群体事件、航班正常率低、航班延误后服务措施不到位、行李运输差错多的航空公司,民航管理部门在两年内不受理其扩大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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