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到民航资源网因航空公司原因航班延误 旅客将交其他公司

 2008-04-05 《西安晚报》 记者王彬,实习生姚洁琳 [投稿排行榜] 2008/04/05(12:00:58)

  记者昨(4)日从民航西北管理局获悉,今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3小时以上延误而取消的航班,该航班上的旅客将由民航主管部门交由其他航空公司转运,以此维护广大航空旅客的正当权益,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航班延误严重的情况。

  据了解,近两月民航西北管理局辖区航班正常率仅为77.53%,是历史上航班正常率最低的两个月。根据统计资料分析,影响航班不正常的前三位因素分别是天气原因、公司计划、流量控制等,其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和机场保障而造成的航班延误占到37.23%。

  为此,民航西北管理局将在北京奥运会召开前进行一次航班延误专项治理。今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3小时以上延误而取消的航班,将不再随意改签,这一航班上的旅客将由民航主管部门决定,无条件交由其他航空公司转运,票价按全价结算。同时,航空公司、机场工作人员将对行李和货物实行全程监装监卸,避免发生行李、货物被盗、被冒领事故的发生。因服务引发的群体事件、航班正常率低、航班延误后服务措施不到位、行李运输差错多的航空公司,民航管理部门在两年内不受理其扩大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的申请。

 

打 印】    【推荐给朋友

关键字:
发表我的评论内容:

   发表请先登陆/注册

严禁发布攻击他人、言语粗俗、涉及政治等违反规定的言论。违者法办。

订阅民航新闻列表

每工作日更新,精心为您制作——必定精彩!

您的邮件地址:

一周内查看最多的信息列表

一周内评论最多的信息列表